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邗江、杭集工业园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公司)、院、行、社、中心、群团、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加快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识渊博、善谋对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又快又好地推进争做扬州“两个率先”先行区的进程,现就推进邗江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提高执政能力、提升执政素质的总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优良学风,着眼于邗江“两个率先”的实践,动员和组织全区干部努力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自身,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现代知识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提高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两个率先”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总体目标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促进我区形成一支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干部队伍,一支切实掌握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学习能力、学习途径和学习方法的干部队伍,一支系统掌握邗江现代化建设必需的各种基础知识、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干部队伍,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开阔的高水平的学习型干部队伍。 今后5年内,全区镇(局)级领导干部,每人必须更新3门业务课程知识,45周岁以下的普遍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每人必须更新3门业务课程知识,45周岁以下的普遍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在广大干部中全面开展“四学四增强”活动 一是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努力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增强政治理论素质。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 二是认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努力用现代化建设必备的基础知识充实干部,增强科学文化素质。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抓紧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更新与拓展,系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管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制、现代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当代科学与技术、世界经济与政治、对外经济贸易与国际交往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更新干部知识结构,拓展干部知识视野,夯实干部知识功底。 三是认真学习专业业务,努力用本职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提高干部,增强业务知识素质。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需要,区分不同领域和工作部门的业务要求,研究确定若干门专业知识课程,切实加强各系统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知识深造。积极尊重干部的个性化学习选择与设计,鼓励干部在职选学实际工作需要、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业务知识,更新专业技术知识。鼓励干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类提高学历层次的专业性继续教育。 四是认真学习现代化工作技能,努力用现代社会必备的专业技能拓展干部,增强现代技能素质。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包括外语、计算机(电子政务)、普通话等在内的“新三学”活动,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适应现代社会工作、学习和交往的各种专业技能。 三、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干部学习的各项制度 1、健全和完善干部调训与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干部工作,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培训规划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民政局、经贸局等部门分别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村(居)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等各自的知识更新培训轮训和学历达标的要求提出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并负责组织督促实施。要确保每年抽调五分之一的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培训,五年内所有干部都能轮训一遍;新提拔担任镇(局)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必须经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要注意抓好区、镇两级机关中层干部的培训,并建立起相应的经常性培训制度。面上普通干部的培训,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要抓好基层干部的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农村党员干部冬训、基层党校培训、支部党课、党员电教点等形式,组织和带动广大基层干部开展学习。 2、强化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健全中心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组每月不得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时间;要坚持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要努力创新中心组学习形式,积极采用集中学习研讨、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学习调研、主题学习教育等各种有效方式,深化和拓展中心组学习。区委宣传部、组织部每年要有计划地旁听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坚持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镇(局)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各党(工)委要切实做好对所属党总支、支部成员理论学习的检查督查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学分制考核,并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3、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在职自学制度。积极创建学习型城区,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倡导“终身学习、自觉学习、有效学习、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养成热爱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习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方式和教学手段,积极开辟网上教学、电视课堂、远程辅导等教学新途径,利用区政府电子政务和区委党校远程教学等网站,建立干部学习新平台,促进干部更加灵活有效地学习。 4、建立和健全理论学习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干部考核时,应查阅拟使用干部的学习档案,并把理论学习的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实绩和学绩,经过严格的干部选拔程序,把注重学习、善于思考、学有所用的学习型干部大胆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 5、建立和完善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及相关管理制度。从2005年开始,建立全区镇(局)级领导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和年度学习情况记录卡。个人学习档案主要记载干部本人学历、学习经历、学习成果、每年学习考核成绩等;年度学习情况记录卡是年度学分制考核的主要依据,具体记载干部本人当年知识更新、学历提升、参加中心组学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论文发表、学用结合等情况。个人学习档案和年度学习情况记录卡由相应的宣传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区委宣传部、组织部要经常对干部个人学习档案进行检查督促。 6、建立和健全干部学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学风建设关系到学习的实际成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联系点制度,建立重大理论学习的学前或学后调查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前的专题调研制度,努力把所学理论、工作思考与群众实践相结合,不断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健全领导干部学习理论与加强党性修养相结合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制度,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结合每两年一次的镇(局)级党委中心组检查评比,联合督查镇(局)级领导班子述学的情况。 四、切实加强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1、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学习的组织领导与检查督促。各党(工)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把推进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级领导机关要把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考核与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等重大活动结合起来,把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实绩作为评价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文明单位等的重要内容。要在全区有重点地评选和表彰一批创建学习型干部的先进集体和学习型干部先进个人。 2、充分发挥区干部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与协调职能。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促进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要适应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重点研究部署干部学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主要工作,包括全区干部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干部学习教育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重大理论学习活动、主要知识更新教学安排、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使用等。 3、加大干部学习教育的经费投入。区、镇两级财政要逐年加大对干部学习培训经费的投入,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设立专项学习经费,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每季度和遇到重大学习活动时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邗作高层次的辅导报告,并形成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并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的经费投入。个人在职学习培训费用采取单位补助和个人适当自负相结合的办法。 4、营造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的浓烈氛围。各党(工)委要运用现有阵地,广泛宣传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挖掘身边的学习典型,来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区内新闻媒体要围绕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宣传策划,开办专栏,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200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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