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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征文之二十一------依托新基地 注入新活力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

依托新基地 注入新活力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

——关于推进“三下乡”和农村文化中心户发展的思考

区文明办  俞 蓉

 

开展“三下乡”活动和建立文化中心户,是近年来我区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探索出来的工作载体。实践证明,它们在推进农村各项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丰富这两项活动的内容,提高工作的成效,努力让老的活动载体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开展“三下乡”活动和建设文化中心户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下乡”活动是多年来长期坚持开展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它是以服务农民群众为根本,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深受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欢迎。到今年为止,全国的“三下乡”活动已经开展了十年。我区坚持贴近农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每年都深入到全区多个乡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活动,每年要将近2000册图书、50场戏、100套科技光盘、80余万份科技资料和价值数万元的医疗器械和药品送到农村,同时每年还举办近10场科技和50次左右医疗人员培训班,每年有13000多人次接受农业科技培训,有2万多人接受免费医疗诊治。“三下乡”活动的长期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农民的致富能力,推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实践证明,“三下乡”活动已成为我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成为促进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成为加强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

    农村文化中心户是新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载体。近几年来,我区精神文明建设部门一直不断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研,探求改善农村精神文明风貌的途径。自20037月起,我区先后在头桥镇新华村村民钱森林家、公道镇河东村二队顾桂翔家进行了文化中心户的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农村集镇有文化中心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组(片)有文化中心户的三级宣传文化网络。为了扶持文化中心户的建设和发展,区税务、工商、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特别为文化中心户提供了一些优惠条件;区直机关10多个部门为试点文化中心户捐赠了价值万余元的体育活动器材和科技法律文艺书籍;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和文化中心户所在镇、村经常在文化中心户集中开展一些文化娱乐活动。目前,全区已有近一半以上的镇建立了文化中心户。

二、“三下乡”和文化中心户的发展现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乡”活动呈现“游击战”状态。目前“三下乡”活动的方式主要有宣传部门牵头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和各职能部门分散下乡活动这两种形式。每次活动都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农民群众对先进科技文化的向往,对党和政府关怀的渴望。但以目前“三下乡”活动开展的频率和广度,无论是每年在集镇的集中服务慰问活动,还是相关部门分散开展的应季农用技术培训、法律知识宣传等,都呈现出“游击战”状态,缺乏固定活动的基地,缺乏长期活动的机制,无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科技文明、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文化中心户发展缺乏后劲。在选建文化中心户的过程中,我们选择了在偏远的、经济薄弱地区的村组开展文化中心户建设的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建设初期,由宣传部门牵头,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在试点户集中开展了系列活动,有农业技术讲座,有小型体育项目比赛,有文艺节目演出,有免费电影放映等等。一段时期内,实现了以文化中心户带动周边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辐射先进科技文化的目的。但是,根据目前文化中心户的发展状况来看,除了借阅图书、打球下棋和极少数农民票友聚会活动外,缺少定期的、有组织的活动,出现了人员精力不够、活动经费缺乏的状况,文化中心户的发展缺乏后劲。

三、进一步搞好“三下乡”和文化中心户的思考与建议

    针对“三下乡”和文化中心户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基层农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我们应以文化中心户为新的活动基地,把“三下乡”活动向农村更深层次推进;同时借助“三下乡”活动之力,为文化中心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具体来说,可由宣传部门牵头,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等相关部门联合,将“三下乡”活动基地建到文化中心户,各部门结合职能工作和当地农民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制定出送法、送医、送政策、送科技、送文化等服务项目的长期活动方案,每年、每月定期入户开展活动,并明确专人负责与文化中心户保持常态联系,及时根据当地农民群众的需求安排活动。组织大批文艺、农技、科技、医疗卫生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到乡镇、村庄和偏远地区,把戏台搭到村头,把科技和法律送到田间地头,把知识、健康和快乐送进农家,让更多偏远地区的农民群众受益。文化中心户要把当地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服务部门,充分借助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强自身发展的动力,真正发挥起连接农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提高文化中心户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下乡”新基地建设和文化中心户的后续发展,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长期任务,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上级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有计划、有实施,确保各项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文化中心户所在镇、村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活动,明确专人保持联系和服务,同时要大力挖掘本地资源,充实到文化中心户的活动中去;文化中心户要本着乐于奉献、热心为民的态度,在配合部门开展活动的同时,做好公共物资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真正发挥中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发布时间:20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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