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学习型邗江
狠抓三个环节 提升创建成效

狠抓三个环节  提升创建成效

扬州市邗江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我局在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中,按照“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以上级创建标准为依据,以提升全员素质为目标,狠抓组织网络、学习措施和检查考核三个环节,有效地推动了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系统学习氛围日益浓厚,全员学习力和执行力明显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的绩效明显增强。

一、狠抓组织网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从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班子、打造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角度出发,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主要负责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是督促指导到位。机关科室既是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又是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职能部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机关各科室均能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指导基层分局学理论、学业务、学文化,督促基层分局将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工作目标、计划方案、工作措施、责任要求及时落实到位,从而促进了机关科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是任务落实到位。基层分局及机关科室是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前沿阵地、工作落实的终端环节和重要关口,我局将学习任务落实好坏作为衡量各单位全面建设水平高低的一把重要标尺。明确由人教部门对各单位的学习工作进行指导把关,促使各单位学习计划更加详细、学习内容更加具体、学习形式更加丰富、学习措施更加靠实,杜绝了“上下一般粗”和照本宣科的弊端。目前所属各单位均能按照区委和上级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年、按季、按月计划本单位的学习工作,确保了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不断提升。

二、狠抓学习措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周密制定计划,确保切实可行。每年初,由人教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通过发放年度培训调查问卷、个别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全体人员对年度学习教育计划的意见与建议。在此基础上,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必读书目、组织形式和检测要求。各学习单位依据全局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季度、月度学习计划,并坚持按计划组织实施。两年来,先后学习了十六大文件精神、《党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税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领导科学与艺术、郑培民先进事迹、党纪政纪条规等知识。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确保措施落实。第一,严格周五学习日制度。要求靠前安排工作,无特殊情况,周五下午基层同志一般不到机关办事,机关人员一般不下基层分局工作,保证了学习人员、精力、时间相对集中。第二,严格学习签到制度。印制专门学习签到表,由相关科室负责参学人员签到及考勤统计工作。第三,实行逢训必考制度。每次培训后,均以闭卷笔试方式,对参学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测评,考试结果与个人岗位责任津贴挂钩,与年度评先选优挂钩。第四,建立重点人员交流发言制度,集中交流时,指定交流议题和重点发言人员,要求重点发言人交流发言时间10分钟以上,发言材料在2000字以上。为确保发言质量,所有重点发言人均主动动手找资料、动脑想问题、动手写心得,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是充分用好载体,构建信息平台。以内部网路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网上学习的功能作用,自主开发并应用了“在线视频”教育系统、教育培训管理软件、季度业务测试题库、税收政策研讨论坛,使所属人员的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学习手段得到了进一步更新,加大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科技含量。

三、狠抓检查考核,强化考评激励机制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在学习型机关考核中,要求各学习单位每季进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并做好学习记录。凡是全局年度教育计划中明确规定的重点内容、重要环节,均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坚持做到每组织一次专题辅导、研讨会、报告会、经验推广、心得交流、述职述学等活动,均进行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严格考核。

二是量化考核标准。将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具体内容纳入全局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之中,围绕确定的专题学习教育和重点内容设定考核项目,确定目标分值和扣分标准。区局考核小组每季一次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逐一进行量化评估考核,有效地促进了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严格奖惩兑现。规定凡学习活动组织不力、内容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凡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成效不突出的个人,年终评比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凡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扣除相应的岗位责任津贴。2年来,共有6人因违反培训纪律被扣除岗位责任津贴900余元。同时,积极鼓励全体人员参加各类自学考试,对参加国家教委承认学历教育或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激发了全体人员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有效地促进了全员学习力的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已达到92%,比2001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

以上是我局创建学习型机关的一些简要做法,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差距。我们将借这次会议东风,向先进单位学习,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谱写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新篇章。
[发布时间:200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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